
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法律顾问助理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5.报考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9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送至象州县司法局政工股。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南端(象州县司法局三楼308室)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xsfjzgg@laibin.gov.cn。
三、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担。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款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司法局政工股联系。联系人:覃馨慧联系电话:4365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