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共钦州历史陈列馆·钦州市党员学习教育基地编外讲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素质。
(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仪表端庄,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能胜任日常讲解、接待、宣传工作,熟练使用文档编辑等办公软件。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请应聘人员将《中共钦州历史陈列馆·钦州市党员学习教育基地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市委党史研究室邮箱:qzdsyjs@qinzhou.gov.cn,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等另行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2.面试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体检
由拟招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我室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薪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委党史研究室,咨询联系电话:0777—2823673。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