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因工作需要,根据我院相关招聘计划,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中心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
一、单位情况简介
一一
汕头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2年,为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于2021年6月通过三甲复审,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连续2年进入A序列,入选广东省第一期30家高水平医院,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获评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获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山大学/汕头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等多个国家省部级基地称号。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合作共建粤东医疗中心,挂牌成为“汕头市医学科学院”依托单位、汕头市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医院现有广东省医学特色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8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市临床重点扶持建设专科2个。拥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双平板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国内先进的设备设施,规模和业务量居粤东前列。
一一
目前,医院合作的医联体单位共5家。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医院正加快建设东院区项目,规划床位3000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体化运营-差异化发展”的“一院两区”新格局,辐射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一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一
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汕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表》(附件1)。
一一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一
按我院临时聘用制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岗位待遇。
一一
四、招聘条件
一一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一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一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一一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一一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一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汕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表》(附件1)。
一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一
1.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一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一一
3.被开除公职的;
一一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一一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一
五、招聘程序
一一
(一)报名、资格初审:
一一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一一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08:00至2025年1月24日17:30(周末及中午休息)。
一一
报名地点:汕头市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316室劳动人事科;
一一
2.报名要求:
一一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一一
(1)本人简历(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一一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
一一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一
(4)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现场报名时签署)。
一一
3.资格初审:
一一
汕头市中心医院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反馈初审结果。
一一
4.注意事项:
一一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
一一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1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一一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一一
(二)考试:
一一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先操作考核后面试岗位采用“操作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一
1.笔试:
一一
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需要进行笔试岗位(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一
(1)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2)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内容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能力。
一一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4)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员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2.操作考核:
一一
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需要进行操作考核岗位(先操作考核后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操作考核。
一一
(1)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2)操作考核内容及形式:操作考核内容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技术操作能力。
一一
(3)操作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操作考核成绩根据评委评分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操作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4)在操作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员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操作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操作考核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操作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3.资格复审:
一一
汕头市中心医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一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一一
(2)汕头市中心医院对入围面试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一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市中心医院取消其面试资格,并采取合适方式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中心医院申请复核。
一一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一
4. 面试:
一一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一一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评应聘人员岗位素质、岗位知识等方面内容。
一一
(3)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一一
(4)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根据评委评分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一
5.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一一
(1)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一
(2)先操作考核后面试岗位:综合成绩=操作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一
(3)笔试、面试、操作考核、综合成绩均按100分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也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一一
(4)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一一
先操作考核后面试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操作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操作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一一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一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并由汕头市中心医院以适当方式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一一
(四)体检:
一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并及时提前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一一
(五)考察:
一一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一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一一
(六)拟聘人选公示:
一一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一一
拟聘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心医院书面申辩,汕头市中心医院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心医院提出异议,汕头市中心医院及时依法处理。
一一
(七)聘用:
一一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一
(八)递补事宜:
一一
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医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一一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的;
一一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一一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一一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一一
六、其它事项
一一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一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一一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一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中心医院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的考察,在汕头市中心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约手续,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汕头市中心医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一一
(五)本次招聘严肃考纪考风,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一一
(六)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一一
(七)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一一
(八)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政策变更,按新规定执行。
一一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一
联系部门:汕头市中心医院劳动人事科
一一
地址:汕头市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316室
一一
电话:0754-88903590
一一
监督部门: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室
一一
地址:汕头市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212室
一一
电话:0754-8890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