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4个岗位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始建于1927年,是广州市荔湾区医疗集团牵头单位。是一所集医疗、妇幼保健、教学、科研、预防、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设有荔枝湾、花地湾、鹤洞3个院区,开设病床1088张,科室设置齐全,拥有优势学科和特色专科。作为区域医疗集团的龙头单位,具有广泛的辐射能力,正向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迈进。荔湾中心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签署学科建设与医院管理合作协议,广医一院全国重点专科医生团队坐镇花地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和共享,实现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随着我院建设规模的不断壮大及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拟招聘19人,具体岗位及范围详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为规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其中:
1.相关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6日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1月16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月16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在4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6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2.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1月16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人员招用: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法:
(1)用微信扫以下报名表二维码或使用微信打开以下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XZhWFBVbENXeHhj进行网上报名。
(2)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wryhr@163.com。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8:00至2025年1月22日17:30。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在报名结束前,考生可修改报考岗位,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查看邮件,并保持通讯通畅。
2.资格审核方式:考生凭资格审核通知邮件,并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人员简历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4)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
(5)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医师岗位提供);
(6)资格(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执业注册证(医师及护师岗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工作经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1份;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有内容的页面完整清晰复印,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组织考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医院自行组织,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进行监督。
3.考试要求及内容: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环节。
报考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环节。
②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时间为3天,主要测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操作技能水平及职业操守等方面,测试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
4、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由本院临床心理科组织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影响录用的,进入下一环节,否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为确保拟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与工作岗位相适应,本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在本院健康管理中心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组织考察通过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官网(https://www.gylwy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合同签订
录用人员依法依规由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如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留意医院官网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招聘结束后,若医院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20-81589620
监督投诉电话:020-81346909020-8933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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