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揭阳市人民医院定于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
具体岗位见《揭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我院相关福利待遇。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按政策享受各类人才资助。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院就业的,由我院根据其工作经验对口安排;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6日。应聘人员可通过邮箱(RSK8660306@163.com)报名或者直接到揭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贴相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资格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2月8日前由市人民医院对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应聘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招聘岗位中的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方面情况。
2.面试时间:2025年2月28日前,具体时间由市人民医院与考生协商确定,并由市人民医院直接通知考生。面试时长约20分钟。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核分,面试结束后随即通知面试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程序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意向)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市人民医院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揭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监督方式等事项。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参加揭阳市人民医院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还可在2025年6月30日前直接联系市人民医院报名,招聘人数可不受限制,招聘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予以确定。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市人民医院咨询。本次招聘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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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揭阳市人民医院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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