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9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两城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公开发布招聘两城街道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人群:面向两城街道城镇片区或居住在两城街道辖区(限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户籍)户籍地属于城镇片区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2、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并掌握相关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5个
公共管理综合岗:开发岗位5个,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护林防火、文物保护巡查等方面的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18个
公共服务综合岗:开发岗位18个,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聘用流程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城镇岗位人员到两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龙山一路1号)报名,乡村岗位人员到岗位开发所在村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城镇公益性岗位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照片二张;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1份;
(3)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需另外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亲家庭成员需另外提供相应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孩妈妈”需另外提供开具合法生育材料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登记在册帮扶对象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低保或扶贫相关手续等材料。
乡村公益性岗位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照片二张;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1份;
(3)残疾人需持残疾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咨询电话:0633-3695257
(二)资格审查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所在村及社区负责组织资格初审、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联审)后由各岗位开发村和社区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示期3天。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数量超过开发岗位数的,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会审或面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复审(联审)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和公示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安置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培训上岗。
五、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1.自然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城镇的补贴标准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标准进行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注意事项:
1、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以及名下有任何工商登记注册(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等)及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社保(含灵活就业)缴纳至报名当月的,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3、报名者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两者最新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报名人员页、户主页、索引页)。
4、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一经发现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本公告由两城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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