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0个岗位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市劳服中心)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需要,公开招聘医疗等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确定聘用的人员与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济南市劳服中心派遣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是三级甲等中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山东省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依托医院。1953年5月,毛泽东主席保健医师刘惠民先生创建了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的前身“济南市立中医诊疗所”,这是山东省和济南市首家由国家经办的中医医疗机构。1957年初,济南市中医医院在此基础上筹建,同年8月成立。建院以来,一代又一代名医专家,为医院的成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8月,山东省政府、济南市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签署协议,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共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同年10月,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正式获批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济南市中医医院作为依托医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第一名称更名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乘着时代的春风,如今的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已初步形成“一院三区、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中心院区位于共青团路76号、筐市街21号,开放床位416张,拥有国家重点专科5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学)科11个,设有临床医技科室45个;东院区位于高新区凤新路2189号,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设置床位700张;西院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医疗硅谷核心区,规划设置床位1000张,预计2024年底竣工。不负时代所托,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正在加速推进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双中心”建设前景可期,医院正在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下一步,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的部署,明确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方向,对标广安门医院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管理措施执行有力、管理精度精准可靠,推进济南医院管理水平与广安门医院同质化、一体化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将以提升区域医学技术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为重要抓手,着力在济南地区打造六个高地“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高地、高水准的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高服务水平的医疗集团、“互联网+”医疗建设协作平台、以国家区域医学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加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热爱中医药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够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名时需提交单位同意证明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8)学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及初审
(一)线上报名及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认真填写并与其他须提供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以xlsx.或xls.表格格式发送,其他材料支持jpg、pdf或压缩包格式发送,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1.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报名表须添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
(3)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4)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者,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内容含应聘者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非在职人员应聘者,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规定必须提供的材料报送不全者、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指定邮箱:jnlfzp@126.com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00点前。
五、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体检
体检前,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济南市劳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61317825、8619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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