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大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力度,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提高企业运营效益,结合银川高新区所属国有企业发展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选聘、平等竞争;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五)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人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具体岗位
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要求
具体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银川高新区公开选聘所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8.现役军人;
9.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管理。公开选聘的企业管理人员纳入银川高新区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实行任期制,聘用期为三年。聘任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银川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研究决定、任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通过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银川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8:30,共计5天。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通过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查阅选聘公告,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填表信息不全、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回。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平台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提交资料:需要准备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诚信承诺书、任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上传材料为PDF格式文档。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
(三)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设置开考比例(选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5,参加笔试人数未能达到该比例时,经公司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选聘职位1:5(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后,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年限、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或其他材料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复审时须查验原件。资格复审材料(除原证件外)一律不退回。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预备人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进行,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传染病及吸毒史等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组成员由银川高新区纪工委、银川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突出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一经确定,必须服从考察组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取消其选聘资格。
根据总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按选聘职位1:1确定建议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
七、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一)递补情形
1.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司研究,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不予递补情形
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制度和要求执行。监督举报电话:0951-8633426。
九、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选聘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选聘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二)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书资料等,应聘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必须如实配合提交相应的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经济补偿。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选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开招聘技术电话:0951-6091050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