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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罗源县公开补充招聘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公告

2026年10月罗源县公开补充招聘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公告

招聘7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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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08:00-2026/10/29 17:30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7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在劳动年龄内,具有福州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根据闽人社办(2025)69号文件已实施三级就业帮扶,仍未被市场渠道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

4.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制作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随军家属。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聘用期限

1.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后期政策如有调整依最新政策执行。

2.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依据相关文件开展,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不予续聘。

4.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实际工作地负责。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楼(罗源县司前街20号),联系电话:26832803,联系人:吴女士。

3.报名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

4.资格审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方式

1.经审核后,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本县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等考务工作。计算机基本操作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两项考试中,计算机操作测试按照合格者进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人员的录取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70分);若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随军家属;上述人员条件相同的,按学历层次择优录取;学历层次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择优录取。

3.通过上述环节的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查实所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工作职责

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及社会保障工作等各项工作。


七、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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