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公告-福建-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福州市-平潭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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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30 09:00-2026/11/5 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保障促进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24〕37号)和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闽体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类别

本次计划招聘学校教练员4名,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详见本公告附件《202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按程序选拔到体育系统内优秀运动队,在役期间每月领取运动员体育津贴,现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运动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运动健将或国际级运动健将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在198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5.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各阶段结果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平潭综合实验区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报名

1.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6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会同区旅文局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审核。申诉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2:00,报考者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暂定11月中下旬,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棒/垒球教练员、足球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所必备的相关运动项目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教能力,考生需完成上述两项考核。技能测试总成绩=专项技能实操展示得分+现场执教实操考核得分,两项考核各占50分,技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内容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旅文局负责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如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官方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具体以复审通知为准):

(1)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2)学历学位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含验证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

(3)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批复或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表:从福建就业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6)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书面承诺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教练员证书等(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四)结构化面试

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技能测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成绩线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则以专项技术实操展示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专项技术实操展示成绩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考生并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请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联合区旅文局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习表现、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还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教师〔2024〕3号)进行准入查询。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官方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岗位招聘2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报考岗位依次进行选岗,若综合成绩并列,按前文“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依次择岗,未参与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手续。选岗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相关要求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地区转任及辞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

4.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岗位(教师专用编制),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2.本次报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3167007(区社会事业局),0591-23131808(区旅文局)。

3.以上招聘事项如有变化,以补充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本公告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旅文局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202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岗位信息表

2.202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学校教练员技能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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