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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26年秋季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26年秋季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方案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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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3 -2026/11/2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创办于1950年,是福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设有仓山园区、旗山园区,实行“一园两区”标准化管理。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清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心健康,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幼儿园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

5.符合福建省劳务派遣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序号

招聘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01

幼儿

教师

1

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后出生);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02

食堂工作人员

(面点工)

1

/

初中及以上学历

1.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后出生);

2.熟练掌握中、西式面点制作技能,适配幼儿膳食制作要求;

3.有幼儿园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sdsyyey@fjn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扫描件。

(5)招聘方案挂网之日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我园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即可开展考核,其中食堂工作人员报名人数如未达1:3,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幼儿教师岗位若未达1:3比例则不开考,取消岗位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岗位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操)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含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工作。试用期2个月。

2026-2027学年度内,确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离职的,幼儿园可在此次招聘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按本方案规定重新公示。

2.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经考核录用后,须在入职前提交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材料。


九、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劳动报酬,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幼儿园纪检委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50424186。

5.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13075888611。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仓山园区(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康山里27号)邮编:35000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

2026年10月2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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