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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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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10:00-2026/10/27 17:00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各单位择优选调部机关干部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报名范围

(一)公务员岗位01

1.选调人数:福清市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限男性;

2.报名范围:面向福清市属机关、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公务员岗位02

1.选调人数:福清市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限女性;

2.报名范围:面向福清市属机关、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三)事业人员岗位01

1.选调人数:福清市委组织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位或专技初级岗位人员1名,限男性;

2.报名范围:面向福清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市管事业干部。

(四)事业人员岗位02

1.选调人数:福清市委组织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位或专技初级岗位人员1名,限女性;

2.报名范围:面向福清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市管事业干部。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一般应达到3:1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将视情况减少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6年10月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含四级法官助理、四级检察官助理)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即1993年10月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较强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爱岗敬业;

7.满足最低任职服务年限要求;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二)不得选调或取消选调资格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所有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选调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干部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流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个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dex.aspx),查看相关公告并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00—10月27日17:00。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以下(1)-(3)材料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应由主管部门出具),于体检环节线下提交。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时取消选调资格。报考者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申诉截止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笔试

1.笔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养。

2.笔试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岗位适配、沟通表达等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同分处理规则: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福清市委组织部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若该岗位无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选调。进入面试人员均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后续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岗位后续如出现所有报考人员面试不合格、考察无合格人选,且无符合条件递补对象的,相应岗位取消选调。

(五)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1:2比例,在笔试、面试均达合格线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初步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笔试、面试均达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福清市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由考察组结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了解、查阅档案资料、单位评价鉴定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情形,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仅限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本岗位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则该岗位选调终止。

(六)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编制管理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人员调动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依规追责;

3.参与选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


六、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选调各环节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福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统一咨询电话:0591-8525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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