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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二层单位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二层单位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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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2026/10/23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各1名,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1名;

(二)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技术技能岗位人员1名;

(三)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技术技能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一)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普通辅助岗

1.受理社会保险业务,解答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政策咨询,提供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说明。

2.协助开展文书、档案整理,负责社保业务相关文书的打印、校对和归档工作,对社保业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3.协助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参与社保政策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深入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社保政策宣讲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技术技能岗

1.受理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依据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运用专业调解技巧,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2.详细记录调解全程,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做好调解案件的档案整理归档,保障调解成果落实到位。

3.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政策法规,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劳资矛盾。

4.协助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配合开展涉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基础性、服务性工作。

(三)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技术技能岗

1.受理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依规办理档案转递与数字化管理。

2.协助办公室文电、人事及财务工作,负责相关报表、文书、补贴发放核验及资金使用管理。

3.协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政策宣传、招聘对接、就业指导、精准帮扶服务工作。


四、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性别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

(二)能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应聘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编外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相关专业;应聘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外岗位的,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法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应聘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外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其他不能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待遇

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将《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二层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命名为“XX考生报考材料”,发送至对应报考岗位单位邮箱: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lbsb6888@163.com)、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lbzcy503@163.com)、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lbsrcb@163.com)。本次参加招聘笔试、面试时间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报考人数按职位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有职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

报考人数在30人及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体检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将以适当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体检结果,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后将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各环节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空缺的,实行递补。从笔试、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考核。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回避关系的,要如实报告。

(二)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等环节有故意隐瞒不报、虚报、造假以及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以下单位: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772-4238151;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772-4232385;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772-427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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