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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公安局2026年第四次招聘辅警公告

象州县公安局2026年第四次招聘辅警公告

招聘3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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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6 08:00-2026/10/30 18:00

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象州县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3人。

(二)岗位设置:详见《象州县公安局2026年第四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象州县公安局工作实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6日至200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在象州县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象州县象州镇民安路1号象州县公安局705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板块获取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在线验证报告”并申请,下载PDF格式文件)、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公安基础知识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等(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标准,具体如下:

男子组:

图片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10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并入围的考生。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体检人员: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设置1:1的比例确定。

勤务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象州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工资待遇。依照单位既定薪酬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辅警层级工资、加班补贴、伙食补助、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八、其他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韦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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