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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宣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6年宣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1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08:00-2026/7/14 17:30

根据省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67号)文件要求,为组织我区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规范透明。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宣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2026年应届毕业,经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培养,入学前已与宣州区签订正式定向就业协议,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医学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免费定向医学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区乡村医生工作;

(二)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年龄设定为“38周岁以下”则为“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宣州区卫健委604室(科教人事科)。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2.报名表1份(见附件3);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4.毕业(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与宣州区卫健委签订的《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区卫健委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人员值班,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等工作,确保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单位应在报考人员报名当场给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对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须作出规范性解答。因资格审查工作疏漏导致报考人员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除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外,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04室(科教人事科)。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专题栏目中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委安排考生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选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定向培养入学时成绩高低排序选岗),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日常管理

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入编后,其应当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6年(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七、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专项计划招聘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宣州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3014432

监督电话:0563-30142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宣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2.2026年宣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

3.2026年宣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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