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
招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盘州市人民政府刘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刘官街道医校协同应对校园卫生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刘办发〔2025〕37号文件精神,盘州市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核合格、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拟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及人数(共计4名)
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4名(职位代码0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医学或临床医学,需具有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2年以上。
2.通过医师(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培训时间可计算工龄。
3.继续执行低职高聘(一个专业技术级别)。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要求:年龄限定为初级职称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放宽到55周岁。均要求与家属签订安全协议。
4.五官端正,诚实守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四)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与其他单位有过劳动纠纷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楼十一楼)报名。
2.报名时间:
(1)首次报名时间从2025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如招聘岗位未报满或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则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二)考核方式
达成初步意愿,安排到科室进行试用期考核,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办公室(人事组)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基本工资:按照《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聘用编制外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二)科室绩效考核奖励:按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三)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单位、个人负责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发生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未尽事宜,由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简章解释权归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所有。
七、咨询电话:0858--34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