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第三批)的招聘工作,请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招聘准备,严格按核定的岗位人数、招聘地点开展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原则上11月3-6日为学生报名时间,11月7-9日为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招聘地点详见《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第三批)招聘一览表》(附件1)。
二、聘任时间
本批次岗位聘任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学期。
三、岗位类型及待遇
(一)岗位类型
本批次招聘岗位为校务服务岗,分为2个类型,即校务服务岗(勤工助学岗)、校务服务岗(志愿服务岗),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二)岗位待遇
1.校务服务岗(勤工助学岗)
以20元/小时的标准发放勤工助学工资,每月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40小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报名,原则上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该类型岗位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相应的“第二课堂”学时。
2.校务服务岗(志愿服务岗)
(1)本岗位为志愿服务岗位。工作时长、考核要求等与校务服务岗(勤工助学岗)相同,岗位按照志愿服务管理,不发放工资,根据在岗时长认定志愿服务时长,给予第二课堂志愿公益和社会实践学时,志愿者在岗一个学期可认定“第二课堂”志愿公益学时8个和社会实践学时8个。
(2)纳入学生评奖评优,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聘任期满后,设岗部门和校团委共同按照设岗数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校务服务工作者,并发放校级奖励荣誉证书,同时给予相应奖金鼓励,获得优秀校务服务工作者的同学可以凭荣誉证书额外申请第二课堂奖励学时。
四、招聘流程
(一)学生应聘
有意向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请参照附件1的招聘信息,持经学院盖章的《勤工助学岗位应聘证明》(附件2),按时到用工部门具体的招聘地点应聘。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允许同时兼任多个岗位工作。
(二)学生录用
各用工部门应预留充足的时间给学生报名,并组织全体报名学生进行面试后再确认录用的学生。确认录用学生后,各部门填写拟录用学生的《广西财经学院勤工助学录用确认回执》(附件2),学生需将回执交回教学院登记备查。
(三)信息上报
确定录用后,各部门(单位)指导学生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5-2026学年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3),并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统计表》(附件4),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附件4电子版请发至邮箱cyzzb111@126.com。
五、岗前培训
所有聘任上岗的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统一发培训课程PPT,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具体岗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培训记录请于11月30日前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六、岗位交接
各部门原聘用的学生上岗至11月9日,新应聘学生上岗时间原则上为11月10日。应聘学生一学期内原则上不给予换岗。如因特殊情况上岗人员有变动,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勤工助学岗位、人员变更表》(附件5),属勤工助学岗的,随当月工资考核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志愿服务岗,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由校团委根据实际服务时间给予相应“第二课堂”学时。
七、岗位工作证明
为配合学生申请“第二课堂”学时,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一直在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如有需要,可以向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证明统计表》(附件6)、《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证明(参考模板)》(附件7),并于11月20日前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其中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zzb111@126.com,各用工部门、单位务必做好核实工作,以学生实际工作时间填报岗位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