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升级组建的国有企业,旨在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加快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及农林业和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开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道正派、依法依规;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职位及人数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一2名;
3.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二2名。
招聘岗位具体内容详见《凤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有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有年度考核的单位干部职工,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5.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朴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岗位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类、建筑类、经济学类、会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动物生产与水产类、农林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国家、广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资本运作、股权管理、基金投资等领域工作。
3.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月6日),工作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现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参照正科级管理)领导干部、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2年以上的副科级(参照副科级管理)领导干部,或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干部,可以办理辞去公职手续的;或担任县级以上国有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制度建设能力,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相关事项由选聘工作小组“一事一议”。
(三)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一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工程管理、投融资领域、房地产项目开发与建设等工作经验,熟悉国有企业经营运作有关法律规范,熟悉现代化企业管理和运作要求。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较好的干事创业和开拓创新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能迅速适应并开展工作,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与现工作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及其他纠纷。
4.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月6日),工作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现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2年以上的副科级(参照副科级管理)领导干部,或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干部,可以办理辞去公职手续的;或担任县级以上国有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广西凤山县鑫凤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动物生产与水产类、农林经济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国有企业经营运作有关法律规范、资产管理,熟悉行业发展动态和国内外市场情况,熟悉现代化企业管理和运作要求,对旅游开发、农业产业运营、畜牧业等相关产业项目谋划、经营管理、产业运营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有政府平台公司同等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有成功案例实践经验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熟练掌握市场营销策略,善于运用营销思维模式对市场进行分析及预测;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干事创业和开拓创新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能迅速适应并开展工作,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与现工作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及其他纠纷。
5.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月6日),工作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现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2年以上的副科级(参照副科级管理)领导干部,或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干部,可以办理辞去公职手续的;或担任县级以上国有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个人原因,导致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的。
5.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4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fwebapp)、凤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sx.gov.cn)或者《凤山微远》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聘公告,下载《凤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名称:XXX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sxwrcb@126.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凤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28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5楼522室(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3.注意事项:(1)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凤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报名表》;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奖励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任科级职务或企业领导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④7寸近期全身彩照1张,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景统一为淡蓝色,设置为蓝白渐变)。文档格式需符合公文行文格式规范要求。
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保密。
(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17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向社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招聘职位人数原则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是否进入招聘程序由凤山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28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5楼522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得分高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比例内末位人员出现分数相同并列的,采取分数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的方式进行;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在名单公布后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从报名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3.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凤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入围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报名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实际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果作为聘(任)用人选的重要参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可从报名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任)用审定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凤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聘(任)用人员,并对拟聘(任)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任)职手续。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按月核定发放,由相关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实行“底薪+绩效”等薪酬方式,“五险一金”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缴纳。
六、聘(任)用人员管理
实行聘(任)用合同制,聘(任)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任)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聘(任)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合同。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拟聘(任)人员签订合同前,与其他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承担。拟聘(任)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即取消聘(任)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聘任期间及退出后,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联系电话:0778-6819225
监督电话:0778-6811357,0778-68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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