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宁波前湾新区陆中湾街道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11名,具体招聘岗位、需求指标、户籍范围等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配偶现在新区内企业工作且属于重点高层次人才<附件1>的,户口区域范围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证明<附件2>);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者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vm/Q028WkD.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并以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3、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实践能力考试(仅后勤管理岗参加)
根据笔试成绩,后勤管理岗按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实践能力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道路驾驶技能、规范操作、应急处置能力等,实践能力考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其中后勤管理岗位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各招聘岗位按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面试候考室现场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面试时仍在宁波前湾新区辖区内机关或镇(街道)就职的人员,还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4)。
2025年应聘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解决问题和协调沟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6、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体检参照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8、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四、其他事宜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不再退还;
4、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6、因故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不允许报考。
咨询电话:0574-63938265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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