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绥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具体岗位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绥江县户口或常住地为绥江范围的其他地域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18<身体指数<28,计算方式:体重(公斤)>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应届毕业生应聘辅警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报名相符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认定,无法提供的,视为不符合录用要求;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4日后至2007年1月14日前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退兵,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系绥江县公安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未满2年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7日,8:3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绥江县公安局政工室411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考生填写《绥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和1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进行现场报名,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辅警招聘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告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1.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试达标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签订《绥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笔试政策性加分: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给予加分3分,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给予加分3分,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配偶给予加分6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每人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2.面试:
按照拟聘用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绥江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学历高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如通过优先招聘条件、学历等无法确定顺序的,按体能测评项目中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用时少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公示
根据体检、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江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
(八)录用
1.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绥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绥江县公安局适时根据工作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对不服从岗位调整的,一律予以辞退。
4.为保证辅警队伍持续稳定,实行综合成绩保留制。本次招聘设置三个月的成绩有效期(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录用的辅警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现有绥江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政工室、机关纪委、督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绥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0-762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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