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交通管理勤务岗(4人,限男性)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四)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以及被强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30日
联系电话:李警官,15708772540
报名地点: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兴江路29号)
(二)面试
招聘部门结合岗位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部门确定,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三)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下达结论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工资待遇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工资由岗位工资、职务补助、绩效工资、辅衔补助、勤务(加班)补助等构成。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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