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投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委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勤务辅警人员招聘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此次招聘岗位为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勤务辅警。勤务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岗位级别:三类勤务辅警;工作岗位:派出所。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60人(男54人、女6人)。
三、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2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且健康体检符合《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标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截止本批次报名结束之日,从昆明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9.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料审核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
3.报名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205号霖岚广场A座3楼3-1室(教投公司)。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官士兵携带退伍证件及复印件,其他技能证书可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白底)(背面写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
(3)本人到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
(4)报名表(附件1);
(5)报考承诺书(附件2);
(6)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务费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1)因自身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2)提交虚假资料或证明的;
(3)因自身出现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第二点不予录用情况的。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比25%。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应知应会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纵跳摸高、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两个科目组成,其中纵跳摸高采取达标制,纵跳摸高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考核;长跑科目采取得分制,得分换算标准参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测任一项目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
纵跳摸高:
男性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女性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
长跑:
男性:1000米跑
女性:800米跑
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50%,面试内容包括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六)考试顺序
考试科目包括笔试、体测、面试,教投公司将根据考试场地、天气情况等因素,视情况决定笔试、体测顺序及时间。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比例构成如下:
(1)长跑成绩乘以25%;
(2)笔试成绩乘以25%;
(3)面试成绩乘以50%。
以上三项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
2.有以下情况不予录用:
(1)笔试缺考、未按规定作答、违反考场规定;
(2)纵跳摸高缺考、弃权、不合格;
(3)800/1000米跑步缺考、弃权、未完成;
(4)面试成绩低于70分;
(5)综合成绩低于50分;
(6)现场递交的纸制材料与上传的报名材料不一致的;
(7)伪造、虚构报名资料的;
(8)体检不合格的,标准详见附件4《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3.综合成绩加分。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综合成绩加8分;退役士官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综合成绩加5分。
4.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50分,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教投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
3.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励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九)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同步递补。
(十)聘用资格审查
1.健康体检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录用标准;
2.政治审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录用标准。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二)进入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环节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70分以上、综合成绩不低于50分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与此次招聘额数等额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招聘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招聘后备人员库等额补录,经完成体检、政审考察等后续程序且合格后予以聘用招聘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6个月。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待遇保障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盘龙区财政按“三类勤务辅警”标准约为5100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保障,应发工资标准约为元3700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一经确定报考岗位,本次招聘结束前不得重复报考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其他勤务辅警岗位。
(六)此次招聘流程一切按照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聘流程会有所调整。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盘龙区教投公司所有,如有调整及疑问,由盘龙区教投公司负责通知与解释,咨询电话:0871-65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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