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武定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留置看护、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等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活动。
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3人(不限男女)
人员性质: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人民警察编制管理,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执法权。
工作地点:武定县公安局及工作需要的相关地点。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用工方式: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武定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待遇:工资待遇(含“五险”)按每人每年5万元经费标准保障。
其他福利:
1.统一安排住宿,配发辅警工作服装及执勤设备。
2.加班、出差按照规定报销,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3.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岗位业务培训。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1.限云南省户籍;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4.具有高中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三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接受调查的;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四、招聘事项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
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李警官1512577311213987899007
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退伍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背面写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具体详情,请来电或来人咨询。
相关规定: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户籍在武定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统一由官方正规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应聘失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本公告由武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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