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永德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职责、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本次招聘4名勤务辅警(男性),工作地点: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崇岗中队(丙中坝)。主要工作职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由永德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由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上岗后,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照永德县公安局现行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永德县公安局根据岗位职责给予配发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至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文身、无传染病,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身高165CM以上,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9.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工)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黑恶势力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10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招录情况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德县公安局的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携带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是退役军人或士兵,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需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年龄、户籍、学历等招聘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永德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县公安局五楼511办公室),联系人:郑警官,联系电话:13578323358(因工作需要手机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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