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蓬安县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通过统筹选聘在蓬安县内服务,且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服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当回避的。
9.蓬安县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8:00-13:00。
(二)报名地点: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89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蓬安县2024年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共青团蓬安县委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蓬安县人社局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料不齐全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本次考核招聘有效报名人数不低于2: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情况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pengan.gov.cn/)公布。
(五)缴费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六)面试通知书领取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通知书领取名单及时间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排名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人事档案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蓬安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共青团蓬安县委组织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此次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一律不得流(调)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蓬安县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607626
共青团蓬安县委0817-8622454
监督电话:蓬安县纪委监委0817-86292320817-5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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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蓬安县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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