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宜宾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关于招聘船员的公告
因单位代管业务项目需要,我中心拟招聘社会临时船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具有大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三)学历要求:高中(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内河普通船员证书;
(四)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记录;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轮值下厨做饭,具有烹饪技能的优先;
(六)此岗位工作环境多为甲板作业,适合男性。
二、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金沙江宜宾至新市镇范围航道日常值班和航道维护作业,驻点分布为宜宾、安边、绥江(云南),协助进行船艇靠泊,执行上级安排的其它相关任务,执行24小时在船备勤制,全年按照法定假日天数调休并执行轮班制。
三、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伙食补贴、差旅补助;
(三)法定节假日慰问;
(四)五险一金。
四、聘用方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由本人亲笔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信义街11号,联系人:苟老师,电话:0831-8226358。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15:00。
(二)考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最终评出面试总成绩,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6:00。
(三)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名额等额进行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参照内河普通船员体检标准)。
五、合同签订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暂定1年,根据工作表现合同期满可续签。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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