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0人2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围绕水利水电、棉花、粮食、健康养殖、特色林果、农机智能制造、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十四五”高等学校院士支持计划依托学科1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1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5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作物生物育种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43个。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14日(含)后出生;高端人才(团队)视实际岗位需求而定。
(六)《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表示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三、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战略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大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2.第二层次: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产生重要学术成果、获得重要科学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3.第三层次:学科拔尖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教学成果优异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4.第四层次:学术骨干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二)优秀青年博士。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青年博士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急需紧缺人才。未达到各层次人才条件,但学校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
(四)团队引进。团队带头人须达到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条件,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须具有博士学位,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四、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薪酬待遇: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高端人才(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可依托我校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
(三)子女入学: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其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等。
五、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同步发布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本公告2025年全年有效。
(二)报名
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或https://hr.xjau.edu.cn/ZP注册账号,在首页“招聘公告栏”下载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报简历材料。
(三)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核
用人单位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着重了解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教学与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经面试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检查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执行。确定的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
2.体检环节中包含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考察
新疆农业大学将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方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3.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18997938644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邮政编码:830052)。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引才政策咨询:0991-8762771
聘用手续办理事宜咨询:0991-876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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