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按照昌吉州高层次人才引进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昌吉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和第一批引才情况,现发布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才公告。
一、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医疗、教育系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引进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正在试岗期的引进人才);
(二)受过刑事处罚、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曾作为昌吉州人才引进被解聘或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2年内的;
(六)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在此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才公告,《新疆昌吉州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才岗位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10:00(北京时间)至3月30日20: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www.zxbm.work:8013)。
按照简章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中的专业代码(附件2),查询岗位表,选择符合自身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及研究生期间所发表的核心期刊、国家级奖学金、所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学生干部、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印证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和学校出具何时能取得“双证”的相关证明),已毕业的考生需上传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毕业后至今未就业的,需上传情况说明,附本人签字)。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人员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漏传资料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4月3日
2.资格审核要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在4月1日前未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谈评估。分为网络面谈和线下面试2个环节。州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网络供需见面会,根据评估情况差额确定进入线下面试人员;根据线下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教育、医疗等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面谈环节开展实操测试。
(五)政审体检。州党委组织部通过函件等方式,向拟聘用人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毕业院校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合格的,州人社局按规定组织体检。
(六)审核聘用。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名时未取得“双证”的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携“双证”按程序到州人社局或州属国有企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实行1年试用期、2年重点培养期。在昌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待遇保障
(一)引进人才可免费入住100平米以上“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5年;因特殊情况无法入住且在昌吉州租房的,经州党委研究同意后,给予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租房补助,补助期3年。
(二)试用期考核合格且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给予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的学费补贴;在昌吉州首次购房并落户,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2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引进人才子女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安置等方面需求,由州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统筹协调解决。
(四)进入线下面试环节人员来昌期间,由昌吉州统一保障食宿,并按最高3000元标准据实补贴往返交通费。
五、培养管理
(一)事业单位引进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人才,由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在州直部门工作,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选派到国有企业或乡镇(街道)挂职锻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安排在对口行业单位重要岗位,教育和医疗等人才作为“双肩挑”型后备领导人才进行跟踪培养。试用期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称后,博士聘用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硕士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考核优秀的,博士可聘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可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经2年重点培养后根据期满考核情况,聘任相应的管理岗位、专技岗位,也可按有关规定提拔至上一级领导职务或调任公务员。
(二)州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按有关规定聘至相应岗位,享受企业薪酬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博士聘任为总经理助理(相当于正科级),硕士聘任为企业部门副职或二级公司副总经理(相当于副科级);考核优秀的,博士可聘任为企业副总经理(相当于副县级),硕士可聘任为企业总经理助理(相当于正科级)。经2年重点培养后根据期满考核情况,按相应级别留任企业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按有关规定转(调)任全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级别领导职务。
(三)引进人才统一由州党委组织部掌握并重点跟踪培养,由州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县市组织部部长直接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吉州党委组织部、昌吉州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00-14:00;16:00-19:30):0994-2321767、0994-221230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31-81173908
附件:1.新疆昌吉州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才岗位表(下载)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下载)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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