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6个岗位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源城区外公开选调公办中小学教师,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河源市源城区2025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源城区外在编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办中小学教师共15名,具体岗位详见《河源市源城区2025年公开选调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
4.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其中之一或获得县(区)级以上学科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②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三名”工作室主持人或学科教学大赛三等奖以上;③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4.近5年来,有1次或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意向选调人员请于2025年8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和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参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源城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考试
选调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以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为准。
1.面试形式为试讲,时长1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教材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按选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意向选调人员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意向选调人员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工作于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选调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选调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6.本公告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62-332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