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适应东莞市东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障我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我校诚聘2名聘任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岗位情况
(二)薪酬待遇
东莞市东城花园小学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学校聘任制人员,按职称等级发放待遇,年薪待遇约14-22万元。合同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试用期1个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机会,表现优异者可优先续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次招聘对象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要与报考岗位相符。
2.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执业资格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持有小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要与报考岗位相符。
4.职称要求。社会人员一般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职称学科需要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资料
1.下载填写《东莞市东城聘任教师招聘简历表》(拉直本文二维码下载);
2.身份证电子档;
3.教师资格证电子档;
4.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
5.初级职称证(社会人员提供)电子档,在职社会人员在体检前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
6.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在2025年8月6日18:30前发送至邮箱:746277631@qq.com,压缩包请按如下格式命名: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体育/音乐教师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推荐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环节的人数,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招聘人数,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试讲与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考试的形式为现场试讲和实操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请带上报名表、各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现场查验。
(四)体检
考生自费提供近期(三个月内有效)三甲医院教师入职体检报告。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拟录取聘用人员结果将按规定在我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试用期考核
根据我校的试用期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劳动合同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有年限要求的,均计算至报考首日;工作年限以合同和社保年限为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资格报考东城街道公办学校聘任制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东城花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