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高明区总工会公开招聘镇(街道)新业态行业工联会落地实体化运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
(一)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详见《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公开招聘镇(街道)新业态行业工联会落地实体化运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方式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8日(星期一)24: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zgh@gaoming.gov.cn。邮件发送后请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与高明区总工会确认是否成功报名(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0757-88229022;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757-88233660)。
报名资料:《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公开招聘镇(街道)新业态行业工联会落地实体化运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资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高明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笔试+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总成绩由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排名。暂定202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谈:考生在面谈当天带齐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开始面谈。面谈工作组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综合考察考生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面谈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考生名单,进入笔试的人数上限为1:5。高明区总工会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适时在高明区总工会网站栏目和“高明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末位有若干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均参加面试;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三)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将适时在高明区总工会网站栏目和“高明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由高明区总工会决定是否根据递补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高明区总工会网站栏目和“高明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情况
出现以下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一)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聘用人选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八、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