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7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8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2024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五)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政工室(阳江市阳东区始兴北路22号阳东分局大院主楼509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表格相应处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页);
(3)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户主页是指户口簿有家庭住址的首页);
(4)毕业证书;
(5)退伍证(仅限退伍军人提供);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7)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须网上自行打印,现场不提供)。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报名资料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若报考者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职业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试仅考试一次,不安排补考,且所有测评项目全部达标,方视为体能测评合格。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3)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测评标准如下表:
男子组:
测试项目 |
考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测试项目 |
考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 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4.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在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特殊情形: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1.体检对象:在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3.体检合格者还需进行毒品毛发检验,检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无异议后,由阳东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剂与递补
1.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优先在同一报考的聘用岗位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如同一报考的聘用岗位没有可递补体检或考察的人选,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将在本批次同性别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如多个岗位出现空缺,选岗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招聘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对放弃聘用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优先在同一报考的聘用岗位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补录体检或考察人选;如同一报考的聘用岗位没有可递补体检或考察的人选,将在本批次同性别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补录体检或考察人选。如出现多个岗位空缺,递补人员则按成绩高到低选择补录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在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留意。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由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2-663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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