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决定在高州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为市委改革办编制,参与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以下3名。
二、选调范围
高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省、茂名驻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公告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如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级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须回避情形的,或参加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近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市委大院市委1号楼409室),联系电话:0668-6628799。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邮箱地址:rsg6628799@163.com。
(1)《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每篇2000字以上),可提供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文章和政务信息多篇,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蓝色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6)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考试。选调职位设置1:2最低开考比例,若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该职位取消选调。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三)笔试
本次选调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评分,笔试合格线由市委办公室统一划定并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转任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选调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人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公告由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未尽事宜可向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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