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县戏曲繁荣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戏曲表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戏曲演员2人,戏曲演奏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阳信县公开招聘戏曲表演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5年8月11日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截止日均为2025年8月11日。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阳信县商务中心C区308室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出具以下材料:
1.《2025年阳信县公开招聘戏曲表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见附件3)。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须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等。
戏曲演员综合测试内容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能够展示演员综合实力的东路梆子戏曲片段表演(从提供的片段目录中自选一段,时间2—10分钟)。
第二阶段:戏曲基本功展示(自选,时间2—10分钟)。
戏曲演奏员(司鼓)综合测试内容:
(一)乐器准备。考场准备司鼓乐器,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使用。应聘人员亦可自备乐器,自备乐器应符合本人报考岗位要求。
(二)自选曲目演奏。应聘人员自选能够展示演奏员综合能力的曲目演奏,不带伴奏,时间3-8分钟。
戏曲演奏员(司鼓)岗位测试现场配备大锣、小锣、铙钹三人配合,考试开始前有1小时合练时间,每位考生的合练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考生人数平均分配。
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根据艺术表演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统一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如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时,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并以重新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等额组织,先体检,再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全县事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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