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我国首个创建环境法医学硕士、博士点的教学研究单位,为国家培养亟需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和修复的复合型人才,由分析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法学、经济学等组成的新兴交叉学科,直接服务于公检法司、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打击环境犯罪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专技岗1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科研工作,具体为项目策划、方案编制、项目申报、论文撰写及项目实施、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等工作;
2、负责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和使用,实验室测试分析、质量控制管理及安全等工作;
3、负责科研项目执行与管理,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对接,带队执行外业等工作;
4、负责办公室对外交流沟通,适应日常出差需求;
5、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心健康,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分析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生态学、会计学、环境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及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水平,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外语水平较好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英语等级证书;
(5)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文档(附件1);
(7)《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word文档(附件2);
(8)《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附件3)。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1)-(5)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同第(6)-(8)条所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非事业编招聘”,发送至邮箱,邮箱账号sthjshjd@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非事业编招聘”。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二)考试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网站进行公布。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进入考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将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2978
电子邮箱:sthjshjd@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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