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1个岗位
为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成都高新区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西园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合同制综合业务岗人员,无编制),共计30名。
(二)岗位职责
按照社区党委统一安排,从事社区管理服务、社区发展治理相关工作,如基层党建、基层政权建设、居民宣传教育、特殊重点群体关爱服务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原则为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条不作要求:
①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②学科专业为社会学(专业代码:本科030301、研究生0303)和社会工作(专业代码:本科030302、研究生0352);
③退役军人;
④具备3年及以上街道或社区工作经验;
6.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基层工作;
7.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综合文体活动中心(成都高新西区合庆路57号)
3.报名程序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相关事宜,由本人前往对应现场报名点位,现场提交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及相关材料。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打印《成都高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一周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留服中心认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共党员应提交近一个月的党费缴纳记录、退役军人可提交退役军人相关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供现场审核用)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扫描件须在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elen8873@dingtalk.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为“2025西园社区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接受资格复审。
5.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通过公告末尾公布的招聘咨询电话告知。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面试
初试为报名现场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初试和笔试
将根据初试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30的比例组织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短信或邮件、电话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进入下一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行测、基础公文写作、基层治理有关知识,成都市、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有关情况等。
3.资格复审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名额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5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面试人员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
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两周内以短信或邮件、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未通过笔试或资格复审者将不再通知。
5.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㗼/font>50%+面试成绩㗼/font>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本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需同时接受毒品检测)。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于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cdht.gov.cn)公示5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西园街道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可予以转岗、培训,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因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特别提醒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及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成都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s://www.cdht.gov.cn)进行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因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中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六)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28-85351567
028-85333904
028-85329236
监督投诉电话:028-85238797(本号码仅受理投诉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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