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3名(编制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主要承担以下6项工作职责:
1.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2.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工作。
3.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4.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5.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6.完成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两新”工委)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任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024年、2025年非定向毕业生,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证书(应当于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桂花楼巷166号区委社会工作部5楼504室。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
②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报名资格审查。
(四)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发布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低于30人(含)以直接面试形式进行。
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笔试范围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名额进行开考。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嘉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体检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主要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依据考试成绩排名,组织体检和政审,合格者递补(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九、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完成后,从未录取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选取与此次招聘名额相等数量的应聘人员建立递补人才库,人才库有效期到2026年12月31日。若出现因现职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辞职或被辞退等情形而形成岗位缺口,从人才库中确定替补人员,不再重新组织招聘考试。聘用期间按照乐山市市中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并执行相关待遇。
十、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18781322553。
十二、重要注意事项
1.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嘉州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因未及时查看指定网站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代为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3.咨询电话:区委社会工作部张老师0833-2093702。
4.相关网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doc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