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岗位:合同制书记员
招聘人数:5名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审理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整理归档、庭审辅助、信息录入、诉讼费用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新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限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1989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要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具备基本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和书写记录能力,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辞退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1日17:00。
2.所需材料:报名前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后,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证件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本人及家属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635581569@qq.com。
3.资格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6.0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
(二)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岗位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
1.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00分,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速录技能。
岗位测试结束后,在梓潼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此次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特长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公布方式:梓潼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替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岗位要求,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试用期、考核、解聘等条款。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递补人员库
建立递补人员库,本次未聘用,但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入库。若聘用岗位出现空缺,可从递补人员库中择优挑选考生进行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梓潼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除基本工资外,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规定“五险一金”和工会福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梓潼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222163
监督举报电话:18182971620(梓潼法院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