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7人1个岗位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病员的医疗服务需求,保障集团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集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名额
详见《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5年第三次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02招聘、招收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7.两个同等: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与临床医师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按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03招聘、招收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17:30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证(成绩合格单)、执业证(成绩合格单)、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持报名材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到兴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兴文县人民医院空铁院区综合楼六楼)
(二)考试
1.笔试(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收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集团将按比例调减招收名额。
(2)笔试内容: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5年9月10日10:30-12:00
(4)笔试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空铁院区食堂二楼会议室。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
(6)政策性加分:考生中凡有参加过三支一扶、公卫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按服务年限2分/年进行笔试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2.面试(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1)专业技能面试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2)笔试+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收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空铁院区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3.成绩计算:
(1)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笔试+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3)面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4.带上身份证原件,空腹体检,费用自理。
5.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由集团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要求,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实。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招聘、招收人员名单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并实名向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纪委反映。
04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05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招收过程在集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6其它事项
(一)招聘招收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兴文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拟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得聘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0831-882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