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0人4个岗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川人社规〔2024〕17号),结合社区实际,招聘4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共管理类岗位:10人;
公共服务类岗位:10人;
保洁、保绿岗位:10人;
保安岗位:10人。
二、工作地点
成都锦江区沙河街道牛沙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牛沙横街路2号)
一、招聘对象
本市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之一:
(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七)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八)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内容
协助社区开展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保洁、保绿、保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岗位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申请岗位的还需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与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四)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薪酬待遇:233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根据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安置岗位信息公告。
(二)个人申请。有岗位意向的拟安置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现场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三)确定人员。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
(四)对外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包括拟安置人员及拟安置岗位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五)安置。安置人员到岗后,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028-8475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