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泸州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类。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第一天。
如对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1。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按相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休假及年休假等,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为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1日、8月1日、8月4日,09:00—12:00;13:30—17:00。
2.报名资料。
(1)《泸州高新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档及本人亲笔签名纸质件),《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档);
(2)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质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需相应工作单位出具,纸质盖鲜章)等相关资料;
(3)个人无犯罪证明、征信证明(纸质件);
(4)请携带以上资料至泸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25办公室现场报名。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资质等证书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现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六、考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岗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岗位考试合格所有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跟岗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后,可申请递补考察,递补最多不得超过3次。
(二)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及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过泸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实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公告解释权
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报考条件由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2987611(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