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为进一步调动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积极性,促进参公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市应急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转任、调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市应急局机关面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转任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转任职位为内江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共2名。
二、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者应当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与拟转任职位要求相适的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级别表彰表扬的,在全国、全省、全市中心工作、专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转任:
1.试用期未满的(含任职试用期);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
4.政策性安置或转任不满1年的;
5.转任后出现同一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转任工作由市应急局人事科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
(一)产生人选。综合推荐、测评与业绩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兼顾个人资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拟转任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提交局党委会讨论通过。
1.岗位竞聘:本人报名,提出个人申请,开展竞聘演说和民主测评。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7日
(2)报名地点:市应急局人事科
联系人:刘怀炬电话:18981441790
(3)提交转任申请(含电子版)。
(4)资格审查: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召开测评会议,开展竞聘演说和民主测评,具体时间待定。
2.综合评定:个人表现(20分)+竞聘演说(20分)+业绩考核(40分)+民主测评(20分)=100分,其中:
个人表现=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最高不超过5分)+职级+表彰表扬,其中:正科级实职计10分、副科级实职计5分,二级主任科员计8分、三级主任科员计4分、四级主任科员计2分;表彰表扬5分(国家级一次5分、省级一次3分、地市级(含省级部门)一次2分、市级部门(含本单位)一次1分);
竞聘演说=20×赞成或同意比例;
业绩考核总分40分。主要考核承担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能力,采用加权平均数法评分,领导班子成员评分权重占70%,中层干部评分权重占30%;
民主测评=(优秀票占比×100+良好票占比×80+一般票占比×60+较差票占比×0)×20%。
3.结果运用:80分及以上者按程序进入下一程序,低于80分者延后转任;多人符合条件,由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二)酝酿沟通。党委研究提出拟转任考察对象人选。拟制公务员转任方案,报市委组织部申报执行公务员转任计划,进行事前沟通;
(三)申请用编。填写《调配公务员申报表》,向编制部门申请使用编制。
(四)考察。人事科审查干部人事档案,组织开展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机构党风廉政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五)集体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
(六)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对拟转任人选资格条件、比选情况、考察情况等进行复审,研究审批。
(七)公示。在转入转出机关,对拟转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登记。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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