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宜宾市南溪区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药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药剂人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毕业。
5.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药师及以上职称。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8.身体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人员;
9.在工作中发生过严重不良事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余时间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妇幼保健院二楼政工科(210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8190585803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药师资格证、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填写招聘报名表。所有证件审查原件,收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准备好复印件)。重点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由宜宾市南溪区妇幼保健院资格审查现场负责人审查。
(2)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试
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聘用
被录取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辞退。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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