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万源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定向医学专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专业。以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类为主的相关医药卫生类专业人才。
(三)引进计划。本次共引进10名,引进人员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定向医学专科生根据自己前期报名情况及申请就业意向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万源市卫生健康局807办公室(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万和路168号)。
(四)资格审核。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现场报名时对引进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确定人员。万源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自愿选定岗位确引进人员,本土本乡人才及前期选择达州市、万源市就业意向的优先引进。若申请人数超过今年下达到我市计划数时,可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择优聘用。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保障
(一)就业安排。万源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安排落实定向医学专科生的就业医疗机构,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服务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定向服务单位编制情况,通过现行公开招聘方式考取编制。服务期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结合我市编制情况,择优考核入编。
(二)服务年限。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
五、其他事项
(一)签订合同。各用人单位在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在合同上明确当事人在服务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按照合同执行;服务期未满6年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退还费用缴入当地财政,用于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
(二)出具证明。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确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体检。根据定向医学专科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人员后,由确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万源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万源市卫生健康局0818-8618126
监督电话:万源市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1388285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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