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小学,位于锦江区蝶花街577号。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开展教师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考生,具体学科及名额为:
小学语文: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
(有小学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本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担任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24:00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都不予受理。
(二)报名要求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2月29日前填写《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4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jinjiangshiyan@qq.com,文件名如“学科+姓名+手机号”。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4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教师个人业绩奖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料接收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29日24:00,学校筛选简历后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12月31日24:00前无回复,则为简历未审核通过。面试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2024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招聘考核
(一)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分为试讲、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60%、40%。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张贴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未参加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纳入员额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委托锦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中管理。
八、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13709032684梁老师
监督电话:13880461437邹老师
九、其他
本次招聘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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