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校后勤工作人员2名,派遣至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校(以下简称:区二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学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日下午17:00止,通过三江人才网、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料审查。
3.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截止。
4.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附贴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
(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电工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各1份;
(5)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1份;
(6)与应聘职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
(三)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操作技能、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
1.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通过应聘人员短信或邮箱方
式通知。
(四)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叙州金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990990548,1478088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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