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德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文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包含2年及以上文字工作经验),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常见办公软件。
6.在德阳市区能自主解决住宿。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一段228号(市生态环境局政工人事科305室)。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德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过程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合同制,录用后参照《德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在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303319
监督电话:0838-2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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