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药师1名(系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02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药师1名
0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6.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7.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以及工作能力;
8.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条件;
9.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4楼院办公室。
2.联系电话:0831-6720138
15760059216(虞老师)
3.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②邮箱投递简历(864941308@qq.com)
4.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投递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或到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4楼院办公室,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携带个人简历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注意事项:
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
1.面试
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5楼。
面试实行综合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综合知识、应急反应能力和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错过面试时间按缺考处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面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叙州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叙州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人岗相适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四)公示
由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以法律规定为准)。试用期工资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05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1-6720138。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由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叙州发布。
(四)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m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