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雅江县社会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中共雅江县委、雅江县人民政府批准,雅江县公安局计划面向全州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分勤务辅警(一)、勤务辅警(二)、勤务辅警(三)3个岗位,岗位招聘人数、年龄要求、户籍限制等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雅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甘孜州户籍人员,限男性。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其以上(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6年10月7日以后,至2006年10月7日前出生,均含当日;退伍士兵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0月7日以后,2006年10月7日前出生,均含当日;
6.身高不低于1.70米;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近三年受过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已经是通过雅江县公开招聘并聘用上岗的财政供养人员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工)死亡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
(2)雅江县公安局在职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3)公安警察院校毕业报考的;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印发文件或颁发证书为准);
报考者涉及加分项的,需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雅江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雅江县公安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办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六、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按1:3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在报考的三个职位中进行调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江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7日—2024年10月10日
(早上0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雅江县公安局11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上述资料需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白底2寸彩色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档(白底、50KB以内、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考生自备U盘或光盘拷贝);
(3)由本人填写并自行打印《雅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3.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查,雅江县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
4.领取准考证
待定
5.考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人需要报名期限内缴纳。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抽签时需另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考试科目、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20%。
1.笔试
笔试科目:《基础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考生(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全程进行录像监督,测试结果现场记录,体能测试项目结束后,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测试结果,若有异议,请现场提出,签字确认后视为无异议。拒绝签字的,由裁判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代签并注明情况。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5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三个项目。考生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未到场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3.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笔试和体能总成绩按2: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到雅江县公安局11楼会议室缴纳面试费用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考生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折合总成绩按照1.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2号)规定。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地点:雅江县人民医院
2.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微雅江”“平安雅江”等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公示合格者,由雅江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甘孜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雅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江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雅府办发〔2018〕124号)》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生成绩有效期为1年,如出现缺额可在本次招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雅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雅江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836-5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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