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个岗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托底安置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文件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要求,结合全县各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第一环节
由县就业服务局按照用人单位需求发布公告、统一报名、资格审查;
(二)第二环节
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岗位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选招聘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将招考全过程资料与拟招录人员等有关资料统一报县就业服务局。
(三)第三环节
由县就业服务局提交县人社局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招录人员,并将招录结果通过“尖扎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
2.距退休不足五年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民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5.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6.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雨露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
7.退役军人;
以上需为本地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四、岗位工资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为每月2080元,各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助,工资待遇总额不低于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补贴,缴费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第1-2页复印件。
3.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5.蓝底照片两张(小二寸)
(上述所需资料一式两份)
六、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6日-9月1日
七、报名地址
尖扎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就业服务局综合办公室